.

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检察听证,法结

4月20日,一起长达22年的劳动争议信访案在枝江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化解,这是我院首次通过检察听证化解信访矛盾。

信访人方某原系某机关“以工代干”职工,因违纪被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被辞退。发生争议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分别于年和年作出仲裁裁决,最终裁决方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方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年法院一审判决方某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方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年方某又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年方某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经我院建议提抗后,省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后经我院主持原单位与方某调解,原单位给予方某11.5万元经济补偿。年方某再次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次被驳回。此后,方某不断到各级上访。

▲图为检察听证会现场

按照我国“两审终审”制度和审判监督程序,还有目前的信访制度,包括检察机关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规定,该案司法程序已全部终结,我院可以不理,况且检察听证也不能改变该案结果。但是如果从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角度出发,一个司法案件的处理使当事人长期不服,至少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到“求极致”,还没有把公平正义的感受传达到当事人的心里,虽然“法结”解了,但“心结”还在。因此,我们决定再给当事人一次“说话”的机会。

▲图为现场示证

我们主动下访了解了方某的主要诉求。根据他的诉求,我们分别走访他原单位领导、该违纪事件的调查人、事件的其他当事人、以及可能了解该事件的有关同事,获取了第一手资料。我们还到原事发地进行了踏勘,找原承办案件的仲裁员、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调取了全部的案卷材料。针对方某的诉求向人社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咨询了有关政策,为组织检察听证作了充分准备。

▲图为审判机关代表介绍案情

听证会上,我们请信访人详细陈述了他的信访诉求,并现场归纳成14个问题,形成听证清单。对每一个问题,我们都让信访人充分表达他的观点看法,并请有关人员现场予以解释说明,然后请听证员提问。每个问题听证完毕后,我们又再次征求信访人的意见,得到认可后再进入下一个问题。整个听证会持续了8个小时,在中午工作餐间隙,方某由衷表示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尊重,与他同来的2名战友也表示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图为听证员代表发表评议意见

3名听证员经休会讨论,现场发表了评议意见。认为本次听证会重新审视了该起劳动争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司法公开和透明;当年方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事实存在,对生效判决不持异议;当年用人单位在旷工问题的调查认定上存在瑕疵。

▲图为笔者主持检察听证

我院采纳了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在总结意见中,我们希望所有的执法办案单位都能从该信访积案中吸取教训,不留隐患、不留遗憾;希望信访人方某放下思想包袱,努力从历史阴影中走出来;希望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对方某今后的生活给予必要照顾。

方某当场表示认可听证结果,并郑重承诺不再就此事继续上访。

散会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今天再来反思这起长达22年的积案,信访人的执着其实源自不正常的心态。长期郁结其中,甚至疑邻盗斧、捕风捉影、偏听偏信,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气愤,加之生活的不幸一再恶性循环,结果明知访无用,偏向访山行。

那我们有没有责任?如果当年用人单位对违纪事件采取的是报案而不是内部消化,如果劳动仲裁中把事实弄得再清楚一些,如果司法审判和法律监督中把证据采信的规则和法条适用的依据解释得更详细一些,等等,也许就不必花费这么多的周折来定纷止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播种机。唯有是非曲直大家听,公平正义才更可感;唯有执法者不生“法结”,老百姓才能少生“心结”;检察听证的价值不在息诉罢访,而在使法治的信仰更加深入人心!

(来源:枝江检察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6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