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专项组批复同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会议审核通过了《开展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双十佳”评比表彰工作方案》,专门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各盟市按照评比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了选拔推荐,报送材料完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成评审组对各盟市报送的材料进行了评审,研究拟定了评选原则,提出了建议方案。经年第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拟入选对象,现予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单位(10个)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包头市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4.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赤峰市宁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6.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
8.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9.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0.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滨河执法支队
(二)全区城市管理文明规范执法标兵(10名)
1.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科员乌力吉
2.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队长陈会朝
3.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李晓峰
4.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张巍瀚
5.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邓涛
6.赤峰市敖汉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刘金虎
7.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云峰
8.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锡尼大队大队长任素
9.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指挥调度中心办公室主任兼法制股股长崔海潮
10.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刘世涛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年10月27日至年11月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46(城市执法监督局);()(驻厅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10月26日–END–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执法监督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