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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文采飞

关于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文/王明清

法治文化是法治的精髓,是法治社会的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土壤、气候和生态。离开了法治文化这个土壤、气候和生态,法治就无从谈起。近几年来,我市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公民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但不能过分乐观,权大于法、遇事找人不找法等思想还根深蒂固,法治文化建设任重而道远。最近,我们带着如何大力推进我市法治文化建设这一课题在相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我们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作出了客观评价,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

举行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

一、我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我市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六五”普法工作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枝江”为动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建设中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谋划。市委、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谋划,出台了《枝江市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并与各部门各镇签订了责任状,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目标任务,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政府重点项目推进。对已经确立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责任到部门、到各镇,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关部门提前筹备安排,为“六五”普法对象编印发放法律书籍7万本、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万多份,确保了各地“六五”普法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运行。

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模式。我市积极探索“法律进机关制度化、法律进乡村常态化、法律进学校项目化、法律进企业专题化、法律进社区网络化”等新模式,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特色。为了把宣教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扩大影响力,我市还将年定为“全民普法宣传年”,让全民普法伴随“法律六进”的步伐前行,让法治阳光渗透到全市每一个角落。

法治文化宣传到乡村

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氛围。分类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场馆、街道、社区、长廊、小区、院落等公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设施,全市仅固定的宣传专栏、橱窗多个,法治图书角30个,法治文化长廊10个,法治文化广场8个,胜利路、礼化路等法治文化一条街7条,通过法治人物、法治故事、法制名言警句、法治宣传语、法治漫画等形式,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在枝江广播电台开辟了《人口之声》、《交通时空》法制宣传广播栏目;在枝江电视台开办了《法治枝江》专题栏目,下设警方通报等10个子栏目;开办《三峡枝江网法治枝江》、《“枝江发布”法治动态》栏目,充分发挥媒体优势进行普法宣传,营造了齐头并进、百花齐放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氛围。

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因地制宜打造适合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形成“一镇一品牌”、“一村一主题”、“一部门一重点”等多层次法治文化建设品牌体系。枝江市公安局每周一期《民生警务》普法品牌,及时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加强防范,宣传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广播电台播放3年来,在人们心中打下深深烙印;市工商局“青少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国税局“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地税局“纳税人之家”、教育局“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市交通局积极培育“人在途中、法在心中”普法品牌,通过打造流动普法宣传平台,全面提升流动人员的法律意识;顾家店镇“法润三月”活动,成为当地群众在春节后小农闲期间一道不可或缺的精神大餐,问安镇“楠管普法”,成为当地最好的普法载体。民间业余及专业文艺团体,在各类演出活动中也把法治类节目作为重点表演节目,增强了公民学法用法的趣味性和娱乐性,扩大了普法宣传效果。“六五”普法以来,全市民间业余及专业文艺团体演出法治文艺余场,市歌舞团精心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相声、小品、歌舞等节目深受群众欢迎。同时还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酒文化、水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旅游文化、廉政文化建设等,拓展了法治文化建设的空间,丰富了法治文化的内涵。

在群众中进行法治文化宣传

二、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着重分析了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一)法律信仰不够明朗,法治意识需要增强。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重人治而轻法治,漠视法律的地位和作用。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公民法治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一项调查显示:20%的公民对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感到不够满意和非常不满意,其中非常不满意的占3.05%,15.49%的公民认为法律不如权力有用或基本没用;另外,有58.05%的公民认为法律的作用很有限,有43.2%的公民认为法律与自己关系不大或没有关系。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重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宣传,轻法治精神、法律信仰培育的现象。崇尚权力至上的观念一直未消除,法律的权威性还没有完全确立,削弱了人们的法治信心,减少了法律的实效。

(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尚未形成合力缺乏完善工作机制的情况下,有的单位对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片面认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与自己无关,对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协调配合不够,对组织实施法治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展。

建立法治文化宣传长廊

(三)内容形式不够丰富,文化融合需要加深。法治文化内涵涉及到法治的体制形态、法治思想、社会心理以及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等各个方面。现有的法治文化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来看,都较为陈旧,不能有效地吸引公民。法律与文化的结合点也未能得到全面开发,与机关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农村文化的融合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与传统文化、廉政文化、行业文化、旅游文化等有待进一步拓展。

(四)实践活动不够全面,法治惠民需要务实。法治文化建设是为了培育出公民信仰法律的精神,培养出从内心认同法律、使法律内化成自己行为的一种思维方式,从而达到构建法治社会的目的,这样就可以让公民享受到法治枝江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但目前我市法治文化实践活动开展得不够全面,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导致公民对法治带来的安民、富民、惠民的效果感受不深,影响了法治建设的进程。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入研究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找准法治文化的功能定位,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以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在调研中集思广益,探索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五项对策措施:

(一)建立法治文化科学体系。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切实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列入法治枝江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要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强化考核,严格奖惩;要建立法治文化的作品创作、文艺演出、故事宣讲等专兼职队伍,激发法治文化创造力;政府应把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创新法治枝江建设宣传机制,组织引导理论界和法律工作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文化建设理论研讨,准确把握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探索法治文化与历史文化、市域文化、行业文化相互融合的有效途径,改进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力求把法治文化的内涵要求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公园内树立了法治文化宣传站牌

(三)加快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加强各类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场馆、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画廊、法治文化街区及法治文化景观等法治文化阵地。全市将统筹协调,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建设好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一个新农村法治文化广场、一个企业职工法治教育中心、一个法治文化实践基地、一条法治文化乡村旅游专线。将法治文化作为发展公益文化事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服务窗口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警句和反映行业特色文化作品;要依托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逐步完善部门和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加强社区和各村法治文化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标语牌、壁画、景观,形象展示法治名人故事、法治典故、法治警言等。市、镇、社区、村法治文化公共设施覆盖率力争达到85%以上,方便广大群众就近或经常参加法治文化活动。

(四)注重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优秀文艺文学作品和优质文化服务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合作,适时组织优秀作品征集评选等主题活动,把法治题材纳入文学文艺创作,鼓励、组织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艺、法治故事、法制漫画及法治书法、摄影等作品,不断增强法治文化作品的渗透力,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探索“企业运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搭建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平台,鼓励群众自我组织、自编自演、自娱自乐,活跃基层法治文化活动。

法治文化演出活动蓬勃开展

(五)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全面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努力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全市要进一步加强以枝江广播电台、电视台普法栏目、《三峡枝江网》、《三峡日报·枝江版》等平台载体为核心的法制宣传,各镇各部门要巩固和发展新闻媒体的公益性法治宣传专题专栏专版,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栏、宣传册、手机短信、公交车、出租车,加强法治文化传播。结合全市文化广场建设活动,每年选择10部法制类电影巡回放映。提倡群众自发创作法治文化作品,鼓励、支持、引导群众结合地方小戏小品及年画艺术、剪纸、雕刻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法治文化示范点”命名评选。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故事宣讲、法治文艺汇演、法制书画展览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引导力和影响力。

总之,我们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程中,应不断加强对法治文化本身的深入研究和思考,准确理解法治文化建设的深刻历史背景和内涵,在繁荣民族文化中给法治文化一个合理定位,让法治文化建设在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宏伟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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