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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长同台代表旁听枝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益

                            

12月1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由枝江法院院长谭国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枝江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同时邀请了十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称,本案被告人朱某某于年4月21日至5月8日,为了防止鸟类破坏其蓝莓园内成熟的蓝莓,将“捕鸟网”(粘网)架设在其蓝莓园内。5月19日,被枝江市森林公安局发现并现场拆除“捕鸟网”35张,并在网上发现37只鸟类死体。经评估和鉴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称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朱某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并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通过庭审,被告人朱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代表们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对法官的司法礼仪、庭审程序、庭审秩序等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代表们还表示,希望枝江法院能多开展此类的旁听活动,警示更多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要身陷囹圄,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并点赞枝江法院在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建设绿水青山作出的积极贡献。

承办法官表示,公益诉讼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诉讼活动,惩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希望通过本案引导社会大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来源

秭归法院

采编

何骏怡

校对

陈志莲

原标题:《两长同台代表旁听枝江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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