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枝江市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涵养区域财源,构建地方税收增收的多极支撑体系,推进全市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一是构建领导主抓、部门主责的财源建设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主导、财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原则,我市成立了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加强财源建设的政策措施,确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评价财源建设工作和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等,并建立定期研判调度的工作推动机制,确保财源建设工作成效。
二是构建全域协同、多极支撑的骨干税源培育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原则,将引进培育骨干税源产业项目的任务分配到各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并将各单位新增骨干税源产业项目纳入到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力争从年起全市每年新引进培育一批税收达到万元以上的骨干税源产业项目(不含房地产、基建类投资项目),确保主要财政经济指标增幅与经济增速同步。
三是构建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我市制定《枝江市税收共治实施方案》,完善税务部门与各镇(街道)以及财政、市场监管、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住建、卫健、教育、司法等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社会综合治税新格局。建立重大税源流失事前报告机制,对不主动向市政府报告导致重大税源流失的责任主体进行追责问责。
四是构建规范透明、责任明确的重点税费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加强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和土地房产交易环节税收、交通物流业税收的监管,确保应收尽收。同时,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对闲置土地、围而不建等问题企业和长期停产的“僵尸企业”进行清退,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对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残保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非税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税费征管水平。
五是构建事前评价、税收增长的招商引资评价体系。我市以增加税收为导向,把财税贡献度作为招商引资绩效的重要评价标准。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引进重大项目时,实行纳税贡献事前综合评价,以企业实际产生的税收贡献、实际经营年限确定相关优惠政策上限,并对优惠政策实施滚动评价,把招商引资着力点转移到财源经济、辐射经济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来,最大限度提高园区经济聚焦度和税收贡献度。对招商引资企业出现违约、违法违规、无法正常经营等情况,严格执行《枝江市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实行退出管理机制。
六是构建分类管理、目标明确的财源建设绩效评价机制。制定《枝江市财源建设绩效评价方案》,建立财源建设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分别明确各镇(街道)、征收主体、市直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将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各相关部门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调动镇(街道)税源建设工作积极性,鼓励镇(街道)做强税源培植、做大财政总量、做优结构质量;激励市直各部门围绕财源建设和项目税收落地,主动寻找发力点、认领任务、分享信息、加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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