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省农运会枝江市体育场临时用电0.4KV配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开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枝江市董市镇金盆山大道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11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农运会枝江市体育场临时用电0.4KV配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万元
最高限价:39.8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临时用电0.4KV配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四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